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共管共治网络造谣 共建共享网络文明 举报篇

发布日期:2026-10-17

1.舆情敲诈类

以“调查记者”“行业监督”等名义注册认证“自媒体”账号或网站,以曝光负面信息相要挟,索取“封口费”“合作费”“广告费”。通过运营大量矩阵账号恶意炒作负面舆情,以“合作费”“宣传费”等名义索财删帖。无中生有炮制虚假负面,实施“软暴力”要挟。批量炮制针对特定行业、特定企业“黑稿”,通过多平台分发、热门话题关联等方式制造“热搜效应”,形成“撰写—发布—炒作—敲诈”完整链条。

2.网络暴力类

利用网络水军对特定目标进行辱骂、诋毁、造谣,在直播间、评论区、私信等环节实施“刷屏式”攻击。通过网络非法获取、曝光个人信息等,在网站平台公开“开盒挂人”,煽动网暴。对遭受侵害后依法维权、网络举报的被害人实施持续网暴,形成“谁举报就搞垮谁”的黑色威慑效应。

3.色情敲诈类

通过社交软件广撒网搭讪,诱导建立暧昧关系或线下见面,事后编造虚假事由,以曝光隐私、告知单位、家属为要挟,索要大额“赔偿费”。通过生成合成等技术制作被害人不雅照片,通过网络散布以“曝光”相威胁索财。

4.裸聊敲诈类

批量注册“话术雷同、批量引流、暗示性极强”账号,以“交友”“激情视频”为诱饵,通过社交平台主动搭讪,引诱裸聊,后台录屏,窃取手机通讯录等个人隐私,以线上曝光视频等相要挟,实施钱财勒索。

5.软暴力催收类

实施恶意曝光隐私,通过AI侮辱性图片或短视频等手段,将滋扰范围扩大至债务人的同事、家人及单位,或通过直播、短视频等方式展示“上门催收”场景,网络造势威胁,逼迫还款并索取高额“逾期费”“公关费”。

6.恶意索赔类

通过摆拍伪造、剪辑拼接等方式制作“食品安全”“产品质量”问题的虚假视频、图片,在社交平台、短视频平台发布后索要高额赔偿。以发布差评、曝光“黑料”相要挟,索要“和解费”或“删评费”。

7.务工敲诈类

以“劳资纠纷”为伪装,打造“弱势打工人”人设博取流量,恶意剪辑、虚假摆拍劳务纠纷过程,利用社交平台公开散布,通过网暴压力逼迫妥协付款。

8.碰瓷敲诈类

碰瓷团伙制造虚假事故后,通过剪辑歪曲事实的视频、编造虚假文案在社交平台扩散。恶意曝光当事人隐私信息,煽动网民进行网络暴力,形成“舆论围堵”以施压,索要远超实际损失的高额赔偿,将线下碰瓷升级为复合型敲诈勒索。

9.强迫消费类

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低价团购、优惠活动信息,引诱消费者到店后,以中断服务、限制离店、言语威胁等方式强迫购买高价劣质产品或服务。线上曝光消费者隐私、发布恶意差评、恶意诋毁等软暴力手段逼迫就范。

10.网络套路贷类

利用短视频、社交私域、移动应用程序等发布“低息快贷”广告线上引流。线下签订阴阳合同,制造虚假流水,刻意制造违约以恶意垒高债务。通过全网曝光、P图侮辱、骚扰亲友等软暴力手段逼迫还款。

此外,仿冒、假冒新闻网站、报刊社、广播电视机构、通讯社等新闻单位,或擅自使用、伪造“新闻”“报道”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、标识、栏目开设网站平台、注册账号、发布信息的,也可举报。


文章来源:本站  文章编辑:admin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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